ACCOUNTING

会计服务

始创于2004年,是经浙江省财政厅登记备案,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局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性社会中介机构。经过20余年的积累和成长,公司是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审计服务入围单位和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入围单位,各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入库单位。公司业务涵盖会计咨询及常年会计顾问、代理记账、财务报表分析、代编会计报表、代理工商登记事宜、高新认定账务辅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与重组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高新认定审计、内部控制审核与评价、投入资本验证、企业清算审计、企业收购、兼并审计、其他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等。

税务服务

SERVICE CONTENT

服务内容

年报审计

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 财务报表审计

验资

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验资》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 设立验资、变更验资

专项审计

注册会计师接受申报企业委托,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对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企业申请杭州市各项财政扶持企业资金(主要以投资额为资助依据的专项资金)的项目。依据《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要求,依法实施审计后,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 财政(补)项目专项审计

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依据《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计〔2008〕241号)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

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8号)对企业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以下简称损失及挂账)进行经济鉴证,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以及协助企业资产清查和提供企业建章健制咨询意见等工作。

  •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接受委托,根据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通知安排,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约定的特定审计事项,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 其他专项审计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审计指引,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盈利预测审核

接受客户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对委托人管理层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对管理层采用的假设的合理性发表意见,并出具审核报告。

  •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

清算审计报告

接受管理人委托,对破产申请受理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算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 破产案清算审计

接受委托,对清算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 注销清算审计

司法鉴定意见

接受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委托,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依法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进行审核、检验,对会计问题进行判断和验证,证实这些会计事实并按照《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要求提供鉴定意见作为司法机关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参考。

  • 司法会计鉴定

商定程序报告

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

  •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内部审计

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委托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并出具审计报告。

  • 经济责任审计

接受委托,参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审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

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审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建设项目采购审计、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财务审计、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等。

  • 建设项目审计

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 绩效审计

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业务流程的合理有效性、信息系统运行的经济性所进行的检查与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 信息系统审计

绩效评价

接受委托,依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及相关规定,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接受委托,依据《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委[2019] 11号)及相关规定,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出具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接受委托,深入了解和掌握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分析资金绩效及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 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绩效评估

接受委托,根据《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出具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 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尽职调查

在投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活动中,接受委托,对委托人拟了解的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或估值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慎性调查,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 财务尽职调查

财务评价

接受委托,在对被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概算及资金筹措情况、运营收入与支出估算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慎性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运营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价报告。

  • 专项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接受委托,对委托方经济活动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