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政策解析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常常会收到来自政府的补助收入,针对政府补助这项收入,如何界定其征税或不征税,往往会对企业当期应缴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今天就跟大家来聊一聊关于政府补助的那些事儿。

Q1 什么是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Q2 政府补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Q3 获得政府补助后,企业所得税纳税如何调整?

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判定,该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如果该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Q4 政府补助是否应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由于不征税收入有其特殊的税收处理方式,具体哪种对企业自身更有利,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运用。有以下几种形式供大家参考交流:

1、如果政府补助规定的用途是要求用于研发费用或研发设备的,选择征税方式对企业更加有利,因为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2、如果企业收到补助与实际使用不在同一个年度,选择征税收入方式可能导致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此时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更加有利。

3、如果企业有税前弥补亏损额马上就要到期了,而收到的政府补助要次年才开始实际使用,此时应选择先作为征税收入处理,充分享受税前亏损的弥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