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认缴实缴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时,评估人员往往会碰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评估,投资方认缴出资或实缴出资对评估价值会有怎样的影响?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

案例基本资料:

甲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现委托评估公司出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甲公司对外投资了A公司。

A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投资设立,股权结构如下:


情形一  实缴出资且被评估单位净资产大于0

截止评估基准日,甲公司、乙公司完成了实缴出资,丙公司尚未完成实缴出资。A公司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320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350万元。

甲公司账面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评估值为多少?“

观点一:“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350+50)×25%-0=100万元

观点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350×25%=87.5万元

情形二  认缴出资且被评估单位净资产大于0

截止评估基准日,甲公司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乙公司、丙公司完成了实缴出资。A公司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320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350万元。

甲公司账面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评估值为多少?“

观点一:“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350+50)×25%-50=50万元

观点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350×25%=87.5万元

情形三  实缴出资且被评估单位净资产小于0

截止评估基准日,甲公司、乙公司完成了实缴出资,丙公司尚未完成实缴出资。A公司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100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70万元。

甲公司账面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评估值为多少?“

观点一:“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0万元

观点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70+50)×25%-0=-5万元

观点三:“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70×25%=-17.5万元

情形四  认缴出资且被评估单位净资产小于0

截止评估基准日,甲公司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乙公司、丙公司完成了实缴出资。A公司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100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70万元。

甲公司账面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评估值为多少?“

观点一:“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70+50)×25%-50=-55万元

以认缴出资为限,“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50万元。“

观点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70+50)×25%-50=-55万元

观点三:“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70×25%=-17.5万元

以上不同情形下,各有不同的观点,在评估实践中,需要查阅公司章程,按照章程约定或出资协议等其他合法约定为依据,按照约定的持股比例计算股权价值,并披露评估处理过程。

在被评估单位公司章程中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为合理,同时,评估过程中要做好与企业的充分沟通,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该事项。从上述情形可以看出实缴、认缴对评估价值还是有影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被评估单位净资产为负值时,不管是实缴还是认缴,一方面有承担亏损的义务,另一方面也以实缴或认缴出资为限。